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08 年第 1 題單選題
關於保險利益,多數學者之見解認為在人身保險:
A保險利益於保險契約訂立時不必存在,但於事故發生時必須存在
B保險利益於保險契約訂立時必須存在,但於事故發生時不必存在正確答案
C視契約約定以決定保險利益何時存在
D自保險契約訂立時,至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利益均須存在,否則保險契約即失其效力
B正確答案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僅須於「契約訂立時」存在,事故發生時縱使消滅,保險契約依然有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僅須於契約訂立時存在,事故發生時縱使消滅(例如夫妻離婚),契約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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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僅須於「契約訂立時」存在,事故發生時縱使消滅,保險契約依然有效。
秒解技巧:「人身看訂約,財產看事故」。人身保險具儲蓄性,訂約時有保險利益即可,事後關係消滅不影響效力。
逐選項分析
A✕
這是財產保險的原則。財產保險為符合損害填補原則,要求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必須存在保險利益。
B✓ 正確
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僅須於契約訂立時存在,事故發生時縱使消滅(例如夫妻離婚),契約仍有效。
C✕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期屬於法律強制規定與法理原則,不能單純由當事人透過契約自由約定來決定。
D✕
人身保險不要求自訂約至事故發生時均須存在,若要求全程存在將嚴重影響保單價值與儲蓄功能。
保險利益存在時期對照表
| 保險類型 | 訂立契約時 | 事故發生時 | 主要理由 |
|---|
| 人身保險 | 必須存在 | 不必存在 | 具儲蓄與投資性質,人身無價不適用損害填補 |
| 財產保險 | 不必存在 | 必須存在 | 適用損害填補原則,無利益即無損害 |
考生極易將財產保險「事故發生時須存在保險利益」的原則,誤套用在人身保險上。請務必記住人身保險看重的是「訂約時」的資格,事後關係改變不影響保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