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08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存在人身上的保險利益?①親屬相互間②債權人對其債務人③生活費所仰給之人對其生活費受領之人④公司對其董事⑤商號對為其經營商業之經理人
C正確答案
人身保險利益限於本人、家屬、生活費仰給之人、債務人及財產利益管理人,親屬與生活費受領人不包含在內。
為什麼答案是 C
②債權人對債務人、④公司對董事、⑤商號對經理人,皆完全符合保險法第16條之規定,為正確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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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人身保險利益限於本人、家屬、生活費仰給之人、債務人及財產利益管理人,親屬與生活費受領人不包含在內。
熟記保險法第16條四款規定。注意「家屬」不等於「親屬」,且保險利益方向是「仰給者」對「提供者」,而非反過來。
逐選項分析
A✕
①親屬不一定同家,不符「家屬」要件;③方向顛倒,應為仰給者對提供者有保險利益,故本選項錯誤。
B✕
①親屬非必為家屬;③生活費受領人非保險利益對象,方向錯誤,故本選項錯誤。
C✓ 正確
②債權人對債務人、④公司對董事、⑤商號對經理人,皆完全符合保險法第16條之規定,為正確組合。
D✕
①親屬不等同家屬;③生活費受領人方向錯誤,僅④公司對董事正確,故本選項錯誤。
人身保險利益對象 (保險法第16條)
| 法條款次 | 對象 | 常見考點與陷阱 |
|---|
| 第1款 | 本人或其家屬 | 親屬≠家屬(需有同家關係) |
| 第2款 |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 仰給者(如子女)對提供者(如父母)有利益,反向無 |
| 第3款 | 債務人 | 債權人對債務人有保險利益 |
| 第4款 |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 如公司對董事、商號對經理人、僱主對受僱人 |
第③項將「生活費所仰給之人」顛倒為「生活費受領之人」。保險利益存在於「依賴他人提供生活費者」對「提供生活費者」之間(如子女對父母),而非提供者對依賴者。另外,「親屬」不等於「家屬」,必須有同家關係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