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宣告緩刑之有罪判決確定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若同時受感化教育的宣告,必須在緩刑期滿後實施
B被告若同時受禁戒處分的宣告,仍得立即實施正確答案
C被告若違反緩刑宣告之附帶負擔,緩刑宣告即失效
D被告若在緩刑期間因故意犯他罪,緩刑宣告即可撤銷
B正確答案
緩刑效力不及於保安處分(如禁戒處分),故可立即執行;違反負擔或再犯罪需經法院裁定「撤銷」,不會自動失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刑法第74條第5項,緩刑之效力不及於保安處分。禁戒處分屬於保安處分,依法於刑之執行前為之,故不受緩刑影響,仍得立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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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緩刑效力不及於保安處分(如禁戒處分),故可立即執行;違反負擔或再犯罪需經法院裁定「撤銷」,不會自動失效。
牢記「緩刑效力不及於保安處分」,禁戒處分可立即實施。違反負擔或再犯他罪是「得/應撤銷」,不會「即失效」。
逐選項分析
A✕
依刑法相關規定,受緩刑宣告者,感化教育「得於緩刑期間為之」,並非必須等到緩刑期滿後才能實施。
B✓ 正確
依刑法第74條第5項,緩刑之效力不及於保安處分。禁戒處分屬於保安處分,依法於刑之執行前為之,故不受緩刑影響,仍得立即實施。
C✕ 陷阱
依刑法第75-1條,違反緩刑附帶負擔且「情節重大」時,法律效果為「得撤銷」其緩刑宣告,必須經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而非一違反就「自動失效」。
D✕ 陷阱
緩刑期間故意犯他罪,必須「受有罪判決確定」才構成撤銷事由。僅有「犯他罪」之行為尚不足以撤銷;且依新罪刑度不同,分為「應撤銷」或「得撤銷」。
緩刑撤銷與保安處分之效力
| 項目 | 法律效果 | 相關法條 | 說明 |
|---|
| 保安處分 (禁戒/感化) | 不受緩刑影響 | 刑法第74條第5項 | 禁戒處分可立即實施;感化教育得於緩刑期間為之 |
| 違反附帶負擔 | 得撤銷 (裁量) | 刑法第75-1條 | 須「情節重大」,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非自動失效 |
| 緩刑期內故意犯他罪 (判逾6月) | 應撤銷 (必撤) | 刑法第75條 | 必須「受宣告確定」 |
| 緩刑期內故意犯他罪 (判6月以下) | 得撤銷 (裁量) | 刑法第75-1條 | 必須「受宣告確定」且足認難收預期效果 |
考生常將「得撤銷」(法院裁量)、「應撤銷」(法院必須撤銷)與「失效」(不待裁定自動失去效力)混淆。選項C的陷阱在於違反負擔是「得撤銷」且須「情節重大」,絕非一違反就自動失效;選項D則漏了必須「判決確定」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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