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人甲與外國人乙在國外結婚後,乙以依親為由,向我國駐外單位申請居留簽證遭駁回,甲以自己名義提起課予義務訴訟。惟依規定,得以外國護照申請居留者,限持外國護照之外國國民,甲之訴訟被判決駁回。甲之訴訟何以遭駁回?
A未遵守起訴期間
B無當事人能力
C非以行政處分為程序標的
D不具備訴訟權能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居留簽證申請人是外國人乙,依規定僅持外國護照者得申請,甲非權利主體,無法主張自己公法上權利受損,故不具訴訟權能(當事人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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