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人事行政人事行政大意115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委員名額考點:委員任期
下列有關考試院考試委員之敘述,何者錯誤?
A考試委員之名額,定為7人至9人
B考試委員之任期為4年
C考試委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不分屆次,個別計算正確答案
D考試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C正確答案
考試委員任期4年,由《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出缺繼任者任至原任期屆滿,非個別重新計算,故選C。
逐選項解析
A考試委員之名額,定為7人至9人委員名額✕ 錯誤
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第1項規定考試委員名額7至9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的程序另由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規定,本項敘述正確。
B考試委員之任期為4年委員任期✕ 易錯陷阱
《考試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4年,本項敘述正確。任期年數的法源是組織法,不是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
C考試委員出缺時,繼任人員之任期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正確
D考試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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