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公所對鄉民代表會議決鄉總預算案,認部分窒礙難行,提起覆議,而代表會對覆議案逾期未議決時,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公所應如何因應?
A重新提出覆議案
B先行公布無窒礙難行部分,以利政務推動
C如會計年度已開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可先行動支
D如年度開始3個月後仍未完成審議,得報請縣政府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決定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解!地制法第40條第5項明定,總預算案於年度開始後3個月內未完成審議,報請上級(縣政府)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協商不成於1個月內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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