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概要112 年第 17 題單選題
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下列何者非屬地方制度法所明定之合作模式?
A成立區域合作組織
B訂定協議
C訂定行政契約
D共同設立行政法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制度法第 24-1 條明定三種跨域合作模式:區域合作組織、協議、行政契約,不含共同設立行政法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共同設立行政法人屬「行政法人法」範疇(如有跨域共同設立情形),並非地方制度法第 24-1 條所列的合作模式,為本題正解。
考點:區域合作組織考點:協議考點:行政契約考點:行政法人(非地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