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諮商心理師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106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專業保密的敘述,何者錯誤?
A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82條,心理師是具有溝通特權身分的專業人員正確答案
B個人隱私權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
C溝通特權主要是為了保護個案的隱私而設計的
D預警責任是屬於專業保密的例外
A正確答案
刑訴法第182條規範的是「得拒絕證言」,並非賦予心理師「溝通特權」,這是名詞偷換,故A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A
刑訴法第182條賦予心理師等業務人員的是「拒絕證言權」,這是證人得拒絕作證的權利,與英美法概念中「溝通特權(privilege)」並非同一制度,本敘述把兩者混為一談,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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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訴法第182條規範的是「得拒絕證言」,並非賦予心理師「溝通特權」,這是名詞偷換,故A錯誤。
反向題找錯的!刑訴182條是「拒絕證言權」≠英美法的「溝通特權(privilege)」,兩者主體與性質不同。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刑訴法第182條賦予心理師等業務人員的是「拒絕證言權」,這是證人得拒絕作證的權利,與英美法概念中「溝通特權(privilege)」並非同一制度,本敘述把兩者混為一談,故為錯誤敘述(即本題要選的答案)。
B✕
我國憲法第22條為概括基本權保障條款,個人隱私權確實受其保障,此敘述正確。
C✕
溝通特權(privilege)的核心目的就是保護個案在治療關係中所揭露之隱私,使其不被強制於法庭揭露,敘述正確。
D✕
預警責任(duty to warn)在當事人對自己或他人有立即危險時,治療者須突破保密通報,屬保密原則的例外,敘述正確。
保密相關概念對照
| 概念 | 性質 | 保護對象/目的 |
|---|
| 保密(confidentiality) | 倫理義務 | 治療者主動不揭露個案資訊 |
| 溝通特權(privilege) | 個案的法律權利 | 保護個案隱私,個案可拒絕治療者於法庭作證 |
| 拒絕證言權(刑訴182) | 證人的法律權利 | 業務人員得拒絕就業務所知祕密作證 |
| 保密例外 | 義務之突破 | 預警責任、通報義務、個案同意等 |
本題把我國刑訴法第182條的『拒絕證言權』直接等同於英美法的『溝通特權(communication privilege)』。兩者雖目的相近,但法律性質與權利主體不同:拒絕證言權的主體是證人(專業人員),溝通特權的權利主體是個案。把心理師說成『具有溝通特權身分的專業人員』即屬名詞混淆,故A為錯誤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