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衛生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關於量能課稅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斟酌各類所得來源及性質之不同,分別制定成本及必要費用之減除、免稅額、扣除額等不同規定,乃屬立法者之形成自由
B各類所得之分類及差別待遇,因涉及國家財政收入之整體規畫及預估,可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及擁有財政專業能力之相關行政機關決定,未必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C所得課稅應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客觀淨值,而非所得毛額,作為稅基,方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D考量薪資所得者與執行業務所得者是否為自力營生之不同,立法者採取單一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規定,符合量能課稅所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745核心:所得稅應看「客觀淨所得」,薪資所得只給單一定額扣除、完全不准實額扣除必要費用,違反量能課稅。
為什麼答案是 D
本題正解。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對高必要費用者不利,違反量能課稅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745核心:所得稅應看「客觀淨所得」,薪資所得只給單一定額扣除、完全不准實額扣除必要費用,違反量能課稅。
看到「單一定額薪資扣除額=符合客觀淨值」就是反話;745號正是在打臉這種過度簡化。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本身正確,但本題問「錯誤」。釋字745承認,所得來源與性質不同,立法者可設計不同成本、必要費用、免稅額、扣除額制度,原則上屬形成自由。
B✕
此敘述本身正確,但不是本題答案。各類所得如何分類、如何設計扣除制度,涉及財政規劃與稽徵成本,原則上可由立法與行政機關作政策判斷。
C✕
此敘述正是量能課稅的核心。所得稅不能只看毛收入,應先扣除取得收入所必要的成本費用,以客觀淨所得作為稅基,才符合客觀淨值原則。
D✓ 正確
本題正解。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對高必要費用者不利,違反量能課稅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
釋字745與量能課稅
| 考點 | 正確理解 | 考試關鍵字 | 本題對應 |
|---|
| 客觀淨值原則 | 所得應扣除取得收入的成本及必要費用 | 收入-必要費用 | C正確 |
| 立法形成自由 | 不同所得可設不同扣除制度 | 分類、財政規劃 | A、B正確 |
| 薪資所得扣除 | 不得只用單一定額而完全排除實額扣除可能 | 單一定額、過度簡化 | D錯誤 |
D把釋字745的結論反過來說。大法官不是說單一定額薪資扣除額符合量能課稅,而是說其未讓必要費用較高者有實額扣除空間,於此範圍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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