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行政法112 年第 9 題單選題
關於公務員權利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不得經營商業,但得兼任私人企業之監察人正確答案
B公務員即使依法令兼職,亦不得兼薪
C公務員於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顧問
D公務員得經服務機關之同意,兼任非營利事業之職務
A正確答案
公務員服務法明文禁止經營商業,且不得兼任私人企業之監察人、董事、經理人等職務,A 敘述錯誤。
逐選項解析
A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不得經營商業,但得兼任私人企業之監察人✓ 正確
B公務員即使依法令兼職,亦不得兼薪✕ 錯誤
公務員服務法原則禁止兼職,縱使依法令例外允許兼職,亦不得兼領薪酬(僅得支領車馬費等實報實銷費用),此為兼職不兼薪原則。
C公務員於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顧問✕ 錯誤
即所謂「旋轉門條款」,防止公務員離職後利用人脈圖利私人企業。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離職前 5 年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顧問等職,敘述正確。
D公務員得經服務機關之同意,兼任非營利事業之職務✕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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