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列何者得為智慧創作申請人?
A原住民族正確答案
B部落長老
C著作人
D原住民族委員會
A正確答案
傳智條例規定,智慧創作之申請人以「原住民族」或「部落」為限,非個人或行政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6條,智慧創作申請人以原住民族或部落為限,屬集體權概念,故 A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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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傳智條例規定,智慧創作之申請人以「原住民族」或「部落」為限,非個人或行政機關。
傳統智慧創作=集體權,申請人必為「族」或「部落」,個人與機關一律排除。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6條,智慧創作申請人以原住民族或部落為限,屬集體權概念,故 A 正確。
B✕ 陷阱
部落長老為個人身分,非申請主體。條例保護的是「部落」或「族」的集體文化,個人無權單獨申請。
C✕ 陷阱
「著作人」是著作權法的概念,屬個人創作保護;傳智條例保護的是世代相傳的集體文化表達,兩者體系不同。
D✕
原民會是主管機關,負責審查、登記與管理專用權基金,而非申請人。不可球員兼裁判。
傳智條例申請主體 vs 著作權法
| 項目 | 傳智條例 | 著作權法 |
|---|
| 申請主體 | 原住民族、部落 | 著作人(個人/法人) |
| 保護客體 | 傳統智慧創作 | 個人著作 |
| 權利性質 | 集體權、永續 | 個人權、有期限 |
| 主管機關 | 原民會 | 智慧局 |
本題陷阱在於用「部落長老」「著作人」偷換集體權概念。傳智條例核心精神是保護「族群集體」的世代文化,任何個人身分(即使是部落領袖)都非申請主體,考生若受著作權法思維影響易誤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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