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劃定資源治理區域前,應將計畫目的、範圍、經營管理及與當地共管事項等計畫內容,於治理區域內鄉(鎮、市)公告閱覽及舉行公聽會,並經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後,始得劃定資源治理區域
B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設置資源治理機關後,應遴聘(派)當地原住民族代表、資源治理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
C共同管理機制之任務,包含有關資源治理機關涉及當地原住民族之中長程計畫(草案)及年度執行計畫(草案)之研議
D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依法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定之,不需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第6條第3項,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並未規定須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此為錯誤敘述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依法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定之,不需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抓關鍵字「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只有第2條的其他資源治理區域公告才需要會同,第6條組成是主管機關自定
逐選項分析
A✕
完全符合第3條規定,公告閱覽、公聽會、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後才能劃定,敘述正確
B✕
符合第6條第1項,設置資源治理機關後應遴聘代表建立共同管理機制,敘述正確
C✕
符合第6條第1項第1款,中長程及年度執行計畫草案之研議確為共管機制任務之一,敘述正確
D✓ 正確
依第6條第3項,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並未規定須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此為錯誤敘述
「會同定之」vs「單獨定之」易混淆條文對照
| 條文 | 事項 | 是否會同原民會 |
|---|
| 第2條第2項 | 公告其他資源治理區域之管理機關 | 是,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 |
| 第6條第3項 | 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 | 否,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本題把第2條「公告其他資源治理區域之管理機關」需會同原民會的規定,偷換套用到第6條「共同管理機制之組成」上,混淆兩個不同條文的權限主體,是常見的條文張冠李戴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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