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經營甲種旅行業已滿 2 年,擬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申請領回十分之九之保證金,下列情形何者不符規定?
A2 年內未曾受停業處分
B曾欠繳稅款遭扣押保證金,後因補繳稅款撤銷扣押,未被強制執行
C於經營屆滿 2 年前加入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取得會員資格
D已有變更名稱,變更後至申請時剛滿 1 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名稱變更不是單純公司資料異動而已:旅行業管理規則明定,名稱變更時,原本用來計算優惠資格的二年期間必須重新起算。變更後僅滿一年,即使總經營期間已逾二年,仍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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