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112 年第 24 題單選題
某幼兒園周老師負責規劃本學期 3 歲以上幼兒的作息時間,下列何者不符合幼兒教育相關法規?
A上午 10 點 30 分用點心,12 點用完午餐正確答案
B中午 12 點用餐完畢,下午 1 點午睡
C午睡時間為下午 1 點至 2 點 30 分
D下午 3 點至 3 點 30 分進行出汗性大肌肉活動
A正確答案
幼兒園作息安排中,點心與正餐至少需間隔2小時,午睡與餐點至少間隔半小時,3歲以上午睡不超過1.5小時。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定,點心與正餐至少需間隔2小時。選項中上午10點30分用點心至12點用完午餐僅間隔1.5小時,不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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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幼兒園作息安排中,點心與正餐至少需間隔2小時,午睡與餐點至少間隔半小時,3歲以上午睡不超過1.5小時。
法規明定點心與正餐需間隔2小時。選項A從10點30分點心到12點午餐僅間隔1.5小時,明顯違反規定,可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規定,點心與正餐至少需間隔2小時。選項中上午10點30分用點心至12點用完午餐僅間隔1.5小時,不符規定。
B✕
法規明定午睡與餐點時間至少間隔半小時。選項中中午12點用餐完畢至下午1點午睡,間隔1小時,符合規定。
C✕
法規明定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幼兒,午睡時間以不超過1.5小時為原則。選項中下午1點至2點30分剛好1.5小時,符合規定。
D✕
法規明定每日應提供幼兒30分鐘以上之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選項中下午3點至3點30分剛好30分鐘,符合規定。
幼兒園作息時間法定標準
| 項目 | 法定標準 | 適用對象 / 備註 |
|---|
| 點心與正餐間隔 | 至少 2 小時 | 確保幼兒食慾與消化 |
| 午睡與餐點間隔 | 至少 0.5 小時 | 避免影響消化 |
| 午睡時間 | 不超過 2 小時為原則 | 2 歲以上未滿 3 歲幼兒 |
| 午睡時間 | 不超過 1.5 小時為原則 | 3 歲以上至入國小前幼兒 |
| 出汗性大肌肉活動 | 每日至少 30 分鐘 | 活動前後應安排暖身及緩和 |
考生容易將各項作息的「最低間隔」與「最高上限」混淆。例如點心與正餐需間隔「至少2小時」,而3歲以上幼兒午睡則是「不超過1.5小時」,大肌肉活動是「至少30分鐘」,記憶時務必區分清楚是下限還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