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係屬於間接強制之方法?
A扣留不動產
B註銷證照
C怠金正確答案
D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
C正確答案
行政執行法間接強制方法有二:代履行與怠金;直接強制有五款,包括扣留等對物措施、進入封閉拆除、收繳註銷證照、斷水斷電及其他實力直接實現方法。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1 項,間接強制方法僅有兩種:代履行與怠金。怠金係對不可替代之行為義務課予金錢制裁,促使義務人自行履行,是典型間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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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執行法間接強制方法有二:代履行與怠金;直接強制有五款,包括扣留等對物措施、進入封閉拆除、收繳註銷證照、斷水斷電及其他實力直接實現方法。
記口訣:間接『代怠』、直接『扣留等、進封拆、收註、斷水電、其他實力』。看到怠金=間接強制!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扣留不動產屬於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2 項第 1 款的『直接強制』方法,不是間接強制。考生易混淆扣留財物跟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B✕ 陷阱
註銷證照係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2 項第 3 款『直接強制』方法之一,而非間接強制,別被『看起來比較溫和』的表象騙了。
C✓ 正確
依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1 項,間接強制方法僅有兩種:代履行與怠金。怠金係對不可替代之行為義務課予金錢制裁,促使義務人自行履行,是典型間接強制。
D✕ 陷阱
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屬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第 2 項第 4 款之『直接強制』方法,不是間接強制。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方法
| 類型 | 方法 | 性質 | 條文 |
|---|
| 間接強制 | 代履行 | 替代性作為義務 | §28 I |
| 間接強制 | 怠金 | 非替代性行為義務 | §28 I |
| 直接強制 | 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 對物 | §28 II① |
| 直接強制 | 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 對場所 | §28 II② |
| 直接強制 | 收繳、註銷證照 | 對資格 | §28 II③ |
| 直接強制 | 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 對供給 | §28 II④ |
| 直接強制 | 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 概括 | §28 II⑤ |
考選部最愛考「直接強制跟間接強制的辨識」。關鍵判斷準則:間接強制只有代履行與怠金這兩招,其他全是直接強制。怠金是用錢逼你自己做,代履行是找別人代你做;扣留財產、斷水斷電、註銷證照這些直接改變現狀的手段,全部屬於直接強制。考生最容易誤以為「註銷證照比較溫和所以是間接強制」,但只要不是怠金或代履行,再溫和都算直接強制。記住這個二分法,四個選項裡只要看到怠金或代履行以外的措施,一律歸類直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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