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為增加病患的保險給付次數,請醫療人員刻意將患者預定可以痊癒的6次療程,延伸成18個療程進行治療,以增加無效醫療業務來提高醫院收入。此種行為主要牴觸下列那一項病人權利?
A病人個人身分及病情的隱私必須受到保護
B病人於了解正確資訊後,有選擇治療的權利正確答案
C在醫療過程中,病人必須被尊重,接受人性化的服務
D病人有權確實知道是誰在為他服務,包括醫師、護理人員及行政人員
答案與詳解
病人原本應被告知合理療程約6次及治療必要性,才能決定是否繼續治療。醫院為保險給付故意延成18次,正是破壞知情後選擇治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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