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業務時,對檢查人員詢問受查人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應如何裁罰?
A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B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C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D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B正確答案
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妨礙金管會檢查者處50萬以上250萬以下罰鍰,非罰金。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對金管會檢查人員詢問無正當理由不答復者,處50萬以上250萬以下罰鍰,金額與性質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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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妨礙金管會檢查者處50萬以上250萬以下罰鍰,非罰金。
金融檢查罰則記「50-250萬罰鍰」;罰金是刑事、罰鍰是行政,金融檢查屬行政處分。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金額正確但「罰金」是刑事制裁,須由法院判決。金管會檢查屬行政監理,應為「罰鍰」。一字之差就錯。
B✓ 正確
正解。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對金管會檢查人員詢問無正當理由不答復者,處50萬以上250萬以下罰鍰,金額與性質皆正確。
C✕ 陷阱
金額錯誤(30-150萬)且用「罰金」。雙重錯誤,連金融檢查罰則的金額級距都記錯。
D✕ 陷阱
罰鍰性質正確,但金額錯誤。郵政儲金匯兌法對妨礙金融檢查的罰鍰為50-250萬,不是30-150萬。
本題最大陷阱是「罰金 vs 罰鍰」一字之差。金融監理屬行政權,金管會只能裁處「罰鍰」,不能判「罰金」。考選部最愛同時混搭金額與性質,考生要雙重檢查:先確認性質(罰鍰),再確認金額(50-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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