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時,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得為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
B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
C停止全部或一部儲金匯兌業務正確答案
D命令解除辦理該項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負責人之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C正確答案
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違規,金管會僅能停止「部分」業務;外匯業務違規,央行才能停止「全部或一部」外匯業務。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同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僅能停止「部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不得停止「全部」。停止全部或一部外匯業務是針對違反外匯法令時由中央銀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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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違規,金管會僅能停止「部分」業務;外匯業務違規,央行才能停止「全部或一部」外匯業務。
秒解技巧:區分業務類型與停止範圍。儲金匯兌業務違規僅能停止「部分」;外匯業務違規才能停止「全部或一部」。
逐選項分析
A✕
敘述正確。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
B✕
敘述正確。依同法第12條第1項前段,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得視情節輕重為後續處分。
C✓ 正確
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同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僅能停止「部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不得停止「全部」。停止全部或一部外匯業務是針對違反外匯法令時由中央銀行處分。
D✕
敘述正確。依同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得命令解除辦理該項業務之負責人或職員之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2條違規處分權限對照表
| 違規類型 | 處分機關 | 業務停止範圍 |
|---|
| 儲金匯兌業務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僅能停止「部分」業務 |
| 外匯業務違規 | 中央銀行 | 得停止「全部或一部」外匯業務 |
命題者故意將「外匯業務」的處分範圍(全部或一部)移植到「儲金匯兌業務」上。儲金匯兌業務涉及全民基本金融權益,故金管會僅能停止「部分」業務,不能停止「全部」,以免癱瘓郵政基本功能。
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