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下列關於合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為會員正確答案
B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D首期合會金應經投標,由得標會員取得
答案與詳解
官方標示為正解(即視為錯誤敘述)。然依民法第709條之2第2項『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法人本即不得為會員,A 之敘述與法律規定一致,在學理上應為正確敘述。考生作答時若遇官方答案標 A,應按官方標準作答;但理解上要清楚知道此題在民法條文上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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