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法庭111憲判字第13號判決,有關人民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客觀上無還原識別個人可能之資料,仍屬受資訊隱私權保障正確答案
B當事人就其個資,於受利用之前,有同意利用與否之事前控制權
C人民對其個資之使用有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D經當事人同意而蒐集之個資,該當事人仍得請求刪除、停止利用或限制利用該個資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憲判字第13號指出,若資料客觀上已無從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去識別化),即非屬個人資料,不在資訊隱私權保障範圍內。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