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研究方法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
相關文獻指出:「當家庭的情緒系統失去功能,孩子從小遭受虐待或目睹暴力,沒有機會學習正向的情緒管理,反而學習到以暴力發洩情緒的行為模式」。若依據此觀點進行目睹兒成年後暴力傾向之研究,請問這是屬於那一種探究的方式?
D正確答案
從既有理論(家庭情緒系統失功能→暴力學習)推導出個案預測,屬於由理論到觀察的演繹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題幹先引用既有文獻理論(家庭情緒系統論),再依此推論目睹兒成年後的暴力傾向,屬於由通則→個案的演繹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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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從既有理論(家庭情緒系統失功能→暴力學習)推導出個案預測,屬於由理論到觀察的演繹法。
看到「依據某理論/觀點」→ 再去驗證 → 幾乎都是演繹法;由觀察歸納出理論才是歸納法。
逐選項分析
A✕
社會研究方法中並無「應用法」這個正式探究方式,屬於干擾選項。
B✕
「轉換法」亦非研究方法學中的標準探究方式,純屬誤導。
C✕ 陷阱
歸納法是由個別觀察資料「往上」建立通則或理論;本題是先有理論再驗證個案,方向相反,易被混淆。
D✓ 正確
題幹先引用既有文獻理論(家庭情緒系統論),再依此推論目睹兒成年後的暴力傾向,屬於由通則→個案的演繹推理。
演繹 vs 歸納 對照
| 方式 | 推理方向 | 起點 | 終點 |
|---|
| 演繹法 | 由上而下 | 既有理論/通則 | 驗證個案/假設 |
| 歸納法 | 由下而上 | 個別觀察/資料 | 建立理論/通則 |
考生最常把演繹與歸納方向搞反。關鍵口訣:「理論在前=演繹、資料在前=歸納」。題幹出現「依據此觀點/理論進行研究」即為演繹,不要被「研究個案」誤導以為是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