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行政法113 年第 24 題單選題
關於國家賠償責任之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凡公務員執行職務時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不問公務員是否有故意或過失,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B執行職務者,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即視為委託機關之公務員,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C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損害人民身體或財產權利,不問設置人或管理人有故意或過失,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D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致人民身體或財產權利受損,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A正確答案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權利採「過失責任」,需有故意或過失;公共設施瑕疵才採「無過失責任」。
逐選項解析
A凡公務員執行職務時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不問公務員是否有故意或過失,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正確
B執行職務者,為受託行使公權力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即視為委託機關之公務員,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錯誤
正確。國賠法第4條明定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由國家負賠償責任。
C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損害人民身體或財產權利,不問設置人或管理人有故意或過失,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易錯陷阱
正確。國賠法第3條第1項對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欠缺採無過失責任,只要設施有瑕疵致人民受損,國家即負賠償責任,不問管理人有無故意過失。此處才是「不問故意過失」。
D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致人民身體或財產權利受損,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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