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訴訟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原告主張對其不利之行政處分未經合法送達,應提起確認無效訴訟正確答案
B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之確認訴訟,須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C公法上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行政法院得依當事人聲請,為變更原有效果之判決
D人民在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時,得合併請求國家賠償
答案與詳解
行政處分未經合法送達,依行政程序法第110條規定,該處分尚未發生效力(即不成立)。因此,原告應提起「確認行政處分不成立(或不存在)訴訟」,而非「確認無效訴訟」。確認無效訴訟的前提是處分「已經生效」,但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