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司法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
行政法概要11336單選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A於該事件曾為證人
B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輔佐人
C其四親等姻親為事件當事人正確答案
D其前配偶為事件當事人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法第32條列舉公務員自行迴避事由,親屬僅及於「現配偶、前配偶、四親等血親、三親等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四親等姻親不在其中。

為什麼答案是 C

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2款:姻親以「三親等內」為限。四親等姻親已超出法定範圍,非屬應自行迴避事由。本題正解。

考點:曾為證人考點:曾為輔佐人考點:姻親範圍陷阱考點:前配偶
載入中…

行政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