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記帳相關法規概要110 年第 38 題單選題
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司法所稱之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正確答案
B公司申請設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律師查核簽證
C中央主管機關不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公司法規定之事項
D公司法所稱之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非我國居民依照我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
A正確答案
公司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資本額須經會計師簽證,外國公司係依外國法設立。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公司法第5條規定,公司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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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司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資本額須經會計師簽證,外國公司係依外國法設立。
資本額查核找「會計師」,外國公司依「外國法」設立,主管機關「得」委任,秒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公司法第5條規定,公司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敘述完全正確。
B✕ 陷阱
依公司法第7條規定,公司申請設立或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而非選項所述之律師。
C✕
依公司法第5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或委辦其他機關辦理公司法規定之事項,並非不得。
D✕ 陷阱
依公司法第4條規定,外國公司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依照我國法律組織登記者為本國公司。
公司法總則重要規定對照
| 考點項目 | 正確規定 | 常見錯誤陷阱 |
|---|
| 主管機關 | 中央為經濟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 誤以為中央主管機關為金管會 |
| 資本額查核 | 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誤以為可由律師查核 |
| 權限委任 |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委託或委辦 | 誤以為不得委任 |
| 外國公司定義 | 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 | 誤以為是外國人依我國法律登記 |
本題大量使用名詞偷換的陷阱。選項B將「會計師」偷換為「律師」;選項D將外國公司的定義偷換為「非我國居民依照我國法律組織登記」。請記住,判斷是否為外國公司的唯一標準是「設立依據的法律」而非「股東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