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7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被保險人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的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應徵召服兵役者
B出國留學,未超過2年者正確答案
C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者
D在職勞工,年逾65歲繼續工作者
B正確答案
勞保條例第9條明定得繼續加保的情形包含服兵役、派遣出國考察、傷病留職停薪及年逾65歲繼續工作等,並不包含個人出國留學。
為什麼答案是 B
法規僅允許「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繼續加保,並不包含個人「出國留學」。本題問「不包括」何者,故選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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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保條例第9條明定得繼續加保的情形包含服兵役、派遣出國考察、傷病留職停薪及年逾65歲繼續工作等,並不包含個人出國留學。
看到「出國留學」直接選!勞保僅允許「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繼續加保,個人出國留學不符規定。
逐選項分析
A✕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1款規定,應徵召服兵役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故本選項為得繼續加保之情形。
B✓ 正確
法規僅允許「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繼續加保,並不包含個人「出國留學」。本題問「不包括」何者,故選此項。
C✕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3款規定,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者得繼續參加勞保,故本選項為得繼續加保之情形。
D✕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第4款規定,在職勞工,年逾65歲繼續工作者得繼續參加勞保,故本選項為得繼續加保之情形。
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得繼續加保之情形
| 情形分類 | 具體條件與期限 |
|---|
| 服兵役 | 應徵召服兵役者 |
| 出國公務 |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不含個人出國留學) |
| 傷病留職停薪 | 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 |
| 高齡就業 | 在職勞工,年逾65歲繼續工作者 |
| 司法程序中 |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
考生容易將「出國研習」與「出國留學」混淆。勞保條例允許的是因公「派遣」出國考察或研習,若是勞工個人因素出國留學,則不屬於得繼續加保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