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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甄|國文國語文/國文115 年第 78 題單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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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閱讀以下文章,並回答77~78題: (甲) 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於途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為?」於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為止。勇若此,不若無勇。(《呂氏春秋.當務》) (乙) 自古以來,人類一直崇尚勇敢。「捨身取義」是一種勇敢;「奮不顧身」是一種勇敢;「敢於犧牲,永不認輸,永不放棄」也是一種勇敢,勇敢被戴上了「勇於挺起脊梁,敢於鐵肩承擔」的冠冕。古今中外英雄豪傑的傳奇故事中,都給予了「勇敢」的特質。但他們的勇敢不是「匹夫之勇」,不是「暴虎馮河之勇」,而是勇於給天下蒼生一個太平盛世的勇敢,給平民百姓一個正直公道的勇敢,給人世間一個和諧社會的勇敢。好勇鬥狠不是真正的勇敢,黨同伐異也不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敢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只要反躬自省,確定這樣做是有利天下蒼生,就義無反顧地去做,才是真正的勇敢。(《經典雜誌》308 期,2024 年 3 月)

將(甲)、(乙)兩文進行結合閱讀,下列論述何者正確?

A齊之好勇者的行為,正符合乙文所謂「敢於犧牲,永不認輸」的精神
B兩文皆認為「勇氣」必須透過與他人的激烈競爭,方能彰顯其「冠冕」
C(乙)文所謂「暴虎馮河之勇」,可在(甲)文兩人「抽刀相啖」的行徑中獲得正確答案
D(甲)文重在描述勇的結果,(乙)文重在論述勇的過程,兩者對勇的本質精神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甲文兩人抽刀互食至死,是無謀逞勇、殘害生命的荒謬行為,正對應乙文所否定的暴虎馮河之勇,故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暴虎馮河之勇指有勇無謀、輕率冒險、無謂犧牲。甲文二人抽刀相啖、至死為止,正是這種不辨是非、徒逞血氣的荒謬之勇。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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