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06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解釋憲法門檻考點:政黨解散門檻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作成下列何種決議所需法定人數要求最低?
A解釋憲法
B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正確答案
C審理總統副總統罷免案
D審理憲法修正案
B正確答案
政黨違憲解散案若未達2/3同意解散,即應作成「不予解散」判決,實質同意門檻僅需逾1/3,為各類案件最低。
逐選項解析
A解釋憲法解釋憲法門檻✕ 錯誤
命題時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4條,解釋憲法需出席人2/3同意(宣告命令違憲為1/2同意),未達門檻無法作成解釋。現行《憲法訴訟法》已改為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B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政黨解散門檻✓ 正確
命題時依同法第24條,政黨解散判決需2/3同意,但「未達同意人數者,應為不予解散之判決」。意即逾1/3反對即可作成判決,實質門檻最低。現行《憲法訴訟法》第80條亦維持此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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