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07 年第 33 題單選題
關於立法委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不得擔任行政機關首長
B立法委員所為之一切言論,對院外不負責任正確答案
C立法委員為現行犯時,不須經立法院許可,得逮捕之
D對立法委員之拘禁,會期中應經立法院許可
B正確答案
錯誤的是 (B):立法委員免責權僅限「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包含一切言論。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憲法規定的是「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本選項說成「所為之一切言論」均對院外不負責任,範圍過廣;若是院外發言,仍可能負民事、刑事或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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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錯誤的是 (B):立法委員免責權僅限「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不包含一切言論。
本題考立法委員三種常見憲法保障與限制:第一,立委不得兼任官吏,所以不得擔任行政機關首長;第二,立委言論免責權限於「院內」言論及表決,並非所有言論均免責;第三,立委不受逮捕特權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限於「會期中」,且現行犯為例外,不須立法院許可即可逮捕或拘禁。因此 (B) 將免責範圍擴張為「一切言論」,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行政機關首長屬官吏或公職行政職務範圍,立委不得兼任。
B✓ 正確
錯誤。憲法規定的是「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本選項說成「所為之一切言論」均對院外不負責任,範圍過廣;若是院外發言,仍可能負民事、刑事或政治責任。
C✕
正確。現行犯屬不受逮捕特權的例外,即使是立法委員,也不須先經立法院許可即可逮捕。
D✕
正確。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本選項是在描述會期中拘禁原則上須經立法院許可。
關鍵知識表
| 事項 | 現行規則 | 考點 |
|---|
| 言論免責權 | 立委在院內所為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 限於院內,不是所有言論 |
| 不受逮捕特權 | 除現行犯外,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 | 現行犯例外;且限會期中 |
| 兼職限制 |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 不得兼任行政機關首長 |
| 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 | 憲法第74條已由增修條文停止適用,現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 | 答題以增修條文為準 |
最大陷阱在 (B) 的「一切言論」:立委免責權不是身分免責,而是職務上、院內的言論與表決免責;院外受訪、造勢、社群發文等不當然受憲法第73條保護。另須注意現行不受逮捕特權以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為準,限於會期中,並排除現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