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B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C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正確答案
D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C正確答案
司法院大法官共15人,人數為憲法增修條文明定,非「若干人」。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非「若干人」。原憲法第79條雖寫「若干人」,但已被增修條文修正為明確人數。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司法院大法官共15人,人數為憲法增修條文明定,非「若干人」。
看到「若干人」就要警覺!大法官是明定15人,不是不特定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確保獨立性。
B✕
正確。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這是司法獨立的核心。
C✓ 正確
錯誤。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非「若干人」。原憲法第79條雖寫「若干人」,但已被增修條文修正為明確人數。
D✕
正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即卸任院長職務時大法官身分同時終止。
司法院大法官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法源 | 考點 |
|---|
| 人數 | 15人(含院長、副院長) | 增修§5 I | ★★★ |
| 任期 | 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不得連任 | 增修§5 II | ★★★ |
| 產生 | 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 增修§5 I | ★★ |
| 院長/副院長 | 不受任期保障 | 增修§5 I | ★★★ |
| 屬性 | 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 | 憲法增修條文 | ★★ |
C 選項用的是原憲法第79條「若干人」的舊條文文字,但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已明定為15人。考選部最愛用「原憲法 vs 增修條文」的落差來設陷阱,考生要記住增修條文才是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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