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初考-地政土地法大意10546單選題

以贈與為原因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並於土地權利變更後,多久時間內為之?

A1個月正確答案
B2個月
C6個月
D1年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原則上應於變更後「1 個月」內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土地法第 73 條第 2 項,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 1 個月內聲請,贈與屬變更登記,故為 1 個月。

考點:變更登記期限考點:無此期限考點:繼承登記期限考點:逾期罰鍰
載入中…

土地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土地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