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財會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108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申訴期間15日考點:錯誤期間
廠商於等標期內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廠商如對該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應於收受機關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幾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A正確答案
廠商對招標機關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應於收受結果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逐選項解析
A15 日申訴期間15日✓ 正確
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廠商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應於收受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15日正確。
B20 日錯誤期間✕ 錯誤
20日並非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申訴期間,屬干擾選項,與法條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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