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擔任刑事小隊長,從事取締賭博性電玩之職務,甲發覺轄區內某電子遊藝場從事賭博之犯罪行為,前往該電子遊藝場索取並收受新臺幣 5 萬元賄款後,未依法取締。甲所為係犯下列何罪?
A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B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正確答案
C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D對於非主管事務圖利罪
答案與詳解
甲依法應取締賭博電玩,竟收 5 萬元後「不取締」,屬違背職務行為。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法定刑最重(無期或 10 年以上)。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