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316單選題

112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 20.2 萬元,王先生一家五口包括本人及配偶及三名就學中之子女。倘若王先生家之免稅額及一般扣除額合計為 70.8 萬元,特別扣除額包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7 萬元,財產交易損失 10 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10 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5 萬元,請問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基本生活費差額為多少?

A0 元
B5.2 萬元
C15.2 萬元正確答案
D30.2 萬元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基本生活費差額為基本生活費總額減去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及特定特別扣除額(不含薪資及財交損失),本題為 15.2 萬元。

為什麼答案是 C

基本生活費總額為 101 萬(20.2萬×5人);比較基礎為 85.8 萬(免稅額及一般扣除額 70.8 萬 + 儲蓄投資 10 萬 + 教育學費 5 萬)。差額為 101 萬 - 85.8 萬 = 15.2 萬元。

考點:比較基礎誤判考點:財交損失誤計考點:基本生活費差額考點:特別扣除額漏計
載入中…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