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 113 年 · 第 21 題 普考-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113 年 第 21 題 單選題
營利事業申報所得稅時列報之成本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得全數列報費用 正確答案
B 支付特別股股東之股利支出,得列報費用
C 因違反環保法規所科處之罰鍰,得列為營業外損失
D 營利事業購置或修繕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 2 年,或超過 2 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 60,000 元,得列為當年度費用
A 正確答案
營所稅成本費用認列:D 選項為所得稅法第 51-1 條明文規定的即支即費門檻。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含體育團體)之捐贈,有金額限制(不超過所得額 10%),並非『全數』列報。但本題官方選為正解,應以法定公益捐贈得列報費用之原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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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營所稅成本費用認列:D 選項為所得稅法第 51-1 條明文規定的即支即費門檻。
記住關鍵數字『8萬元、2年』即支即費門檻;罰鍰一律不得列報、股利非費用。
逐選項分析 A ✓ 正確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含體育團體)之捐贈,有金額限制(不超過所得額 10%),並非『全數』列報。但本題官方選為正解,應以法定公益捐贈得列報費用之原則理解。
B ✕
股利是盈餘分配,屬於稅後盈餘的處分,不論普通股或特別股股利,都是『盈餘分配』而非營業費用,不得列報為費用減除。這是稅法基本原則:費用 vs 盈餘分配要分清楚。
C ✕ 陷阱
違反法令所科處之罰鍰、罰金、滯納金等,依所得稅法第 38 條規定,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這是為了避免國家一邊處罰、一邊讓違法者透過稅捐減免分擔損失,違反處罰目的。
D ✕ 陷阱
陷阱在金額!依所得稅法第 51-1 條,購置或修繕固定資產耐用年限不及 2 年,或支出金額不超過『80,000 元』者,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本題寫 60,000 元,金額錯誤。這是典型數字陷阱題。
營所稅成本費用認列重點 項目 是否得列報 法律依據 備註 公益捐贈(登記團體) 得列報(有限額) 所得稅法第36條 一般為所得額10% 股利支出 不得列報 盈餘分配原則 稅後盈餘處分 違法罰鍰 不得列報 所得稅法第38條 避免處罰目的落空 即支即費固定資產 得列當年費用 所得稅法第51-1條 2年內或≦8萬元
營所稅成本費用認列最常考「能不能列」跟「怎麼列」兩大類。公益捐贈有限額規定不能無限扣除;股利是盈餘分配不是營運費用;罰鍰是處罰性質法律明文禁止認列。即支即費門檻是考選部愛考的數字陷阱,現行法規定單筆 8 萬元以下支出可直接費用化,超過就要攤提折舊。判斷重點:看支出性質(營運 vs 分配 vs 罰款)、看金額門檻(8 萬元分界)、看法條規範(明文禁止 vs 有條件認列)。記得罰鍰無論多少都不能列,這是違章懲罰不是營業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