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土木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得設修憲委員會
C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且席次較多之 3 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5 人以上正確答案
D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C正確答案
本題問「何者錯誤」,正解為 C。現行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的黨團組成核心數字是:當選席次達「3席」、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每一黨團至少維持「3人」以上;若選項C將其中任一門檻寫成其他數字,即與現行法不符。
為什麼答案是 C
C為錯誤敘述。依現行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黨團組成要件是: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由於題目正解指定C,表示C關於黨團組成門檻的敘述與上述現行法定數字不一致;判斷時應直接以「3席、5個政黨、3人」逐項核對。
考點:院長職權與中立考點:委員會設置考點:黨團組成門檻考點:會議主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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