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土木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9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營業自由係下列何種基本權利導出之權利?
A工作權及財產權正確答案
B工作權及結社自由
C契約自由及財產權
D結社自由及財產權
A正確答案
營業自由不是單看契約或結社,而是釋字514號明示由憲法工作權與財產權保障。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司法院釋字514號明確指出,人民營業之自由屬於憲法上工作權及財產權保障的內涵,考選部常直接考這句關鍵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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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自由不是單看契約或結社,而是釋字514號明示由憲法工作權與財產權保障。
看到「營業自由」先背口訣:開業是工作,營業成果是財產,所以選工作權+財產權。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確。司法院釋字514號明確指出,人民營業之自由屬於憲法上工作權及財產權保障的內涵,考選部常直接考這句關鍵語。
B✕ 陷阱
錯誤。營業可能需要設立公司、團體,看似和結社自由有關,但本題問的是大法官解釋的權利來源,標準答案不是結社自由。
C✕ 陷阱
錯誤。營業活動常伴隨契約締結,契約自由確實是私法重要概念,但釋字514號的公式是工作權及財產權,不是契約自由。
D✕ 陷阱
錯誤。本選項保留了財產權,但把工作權換成結社自由。營業自由重點在人民選擇並從事營業活動,而非組成團體本身。
營業自由的考試定位
| 考點 | 正確連結 | 常見誤選 | 秒記法 |
|---|
| 營業自由 | 工作權+財產權 | 契約自由、結社自由 | 開業是工作,成果是財產 |
| 工作權 | 選擇職業、從事營業活動 | 只想到受僱工作 | 工作不只上班,也含營業 |
| 財產權 | 營業利益、財產運用受保障 | 只想到不動產所有權 | 財產可用來經營營業 |
本題陷阱在把營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概念,例如契約、公司或團體,偷換成營業自由的憲法依據。考試要抓釋字514號的固定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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