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土木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7 題單選題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B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 3 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C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以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受拘束正確答案
D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C正確答案
區分所有規約拘束繼受人:規約內容原則上直接拘束特定繼受人,不以明知或可得而知為限,C 選項說法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C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依規約所生權利義務,對於特定繼受人應直接發生拘束力,不以明知或可得而知為限,此為法律另有規定之效果,本選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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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區分所有規約拘束繼受人:規約內容原則上直接拘束特定繼受人,不以明知或可得而知為限,C 選項說法錯誤。
抓住「規約」與「規約以外之約定」的差異:規約本身拘束力較強,特定繼受人一律受拘束;規約以外約定才需明知或可得而知才拘束。
逐選項分析
A✕
專有部分與共有部分及基地權利不得分離移轉或設定負擔,此為正確敘述,與現行法規範相符。
B✕
規約顯失公平時,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一定期間內請求法院撤銷,此為民法及相關規範之正確敘述。
C✓ 正確
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依規約所生權利義務,對於特定繼受人應直接發生拘束力,不以明知或可得而知為限,此為法律另有規定之效果,本選項敘述錯誤。
D✕
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因非經法定程序成立,故僅於特定繼受人明知或可得而知時始受拘束,此敘述正確。
規約 vs 規約以外約定對繼受人之拘束力
| 類型 | 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 |
|---|
| 規約 | 直接拘束,不以明知或可得而知為限 |
| 規約以外之約定 | 限於明知或可得而知者始受拘束 |
本題陷阱在於把「規約」與「規約以外之約定」對繼受人拘束力的要件互換。規約本身應直接拘束特定繼受人,考生若誤以為所有約定(含規約)都要「明知或可得而知」才受拘束,就會誤判C選項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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