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土木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7 題單選題
法律解釋應從下列何種解釋方法開始?
B正確答案
法律解釋的起點是文義解釋,先看條文字面意思,再視需要進入體系、歷史、目的或論理解釋。
為什麼答案是 B
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出發點。考選部最愛考這句:解釋法律先從條文文字、通常語義、法律用語本身開始,確認可能的意義範圍後,再進一步運用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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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法律解釋的起點是文義解釋,先看條文字面意思,再視需要進入體系、歷史、目的或論理解釋。
看到「法律解釋應從何開始」直接選文義解釋;文字是法律適用的第一道門。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論理解釋是法律解釋的重要方法,常用於處理條文間的體系關係、當然解釋、反面解釋等問題。但它不是解釋的第一步,不能跳過條文字面意思直接推論。
B✓ 正確
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出發點。考選部最愛考這句:解釋法律先從條文文字、通常語義、法律用語本身開始,確認可能的意義範圍後,再進一步運用其他方法。
C✕
歷史解釋是參考立法沿革、立法理由、制定背景等資料,幫助理解法律規範原意。它可以輔助判斷,但通常不是法律解釋的起點。
D✕ 陷阱
目的解釋重視法規範想達成的目的,實務與考題都很常見,但仍須以條文文字為起點,不能完全脫離文義任意擴張或限縮法律內容。
法律解釋方法速記
| 解釋方法 | 核心重點 | 使用時機 | 考試提醒 |
|---|
| 文義解釋 | 從條文字面與通常語義出發 | 法律解釋第一步 | 本題正解 |
| 論理解釋 | 依法律體系與邏輯推論 | 文字不明或需體系判斷時 | 不是第一步 |
| 歷史解釋 | 參考立法背景與沿革 | 探求立法原意時 | 輔助性質 |
| 目的解釋 | 依規範目的判斷意義 | 避免機械適用條文時 | 不可脫離文義 |
本題陷阱在於把「常用」誤認為「最先」。目的解釋、論理解釋都很重要,但法律解釋的順序通常先從文字出發,確認文義後才談體系、歷史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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