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招攬保險業務,係由保險人以電子保單型式出單者,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3 條規定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那些資訊?①行動電話號碼 ②電子郵件信箱 ③地址 ④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資傳遞電子文件之聯絡方式,並提供予承保之保險人
A①②③
B①②④正確答案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與詳解
①行動電話、②電子郵件、④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資傳遞電子文件之聯絡方式,均屬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33條所列電子化聯絡方式。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