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0 年第 36 題單選題考點:實體vs電子考點:電子保單三要件
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招攬保險業務,係由保險人以電子保單型式出單者,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3 條規定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那些資訊?①行動電話號碼 ②電子郵件信箱 ③地址 ④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資傳遞電子文件之聯絡方式,並提供予承保之保險人
B正確答案
電子保單出單應取得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資傳遞電子文件之聯絡方式,不含地址。
逐選項解析
A①②③實體vs電子✕ 易錯陷阱
含③地址。電子保單強調電子化傳遞,地址屬實體聯絡方式,非本條要求取得之資訊。
B①②④電子保單三要件✓ 正確
①行動電話、②電子郵件、④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資傳遞電子文件之聯絡方式,均屬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33條所列電子化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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