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法規概要110 年第 17 題單選題
甲因投資失敗,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無力償還而遭恐嚇,甲遂求助於其多年好友乙,乙因不忍遂借甲 300 萬元以清償甲對地下錢莊之借貸,甲承諾必定按期償還。乙擔心甲若遭不測將無法償債,故以自己為要保人,以甲為被保險人,向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保險 300 萬元,但擔心甲不悅,並未將投保情事告知甲。依照現行保險法,此一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A無效,因為未經甲書面同意正確答案
B自始有效,但乙得隨時終止
C絕對有效,因乙對甲有保險利益
D效力未定,待甲承認後有效
A正確答案
為他人投保死亡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A
保險法第 105 條明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乙未告知甲即投保,自屬無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為他人投保死亡險,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否則契約無效。
看到『以他人為被保險人之死亡險』+『未告知/未同意』→ 直接選無效。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保險法第 105 條明定,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乙未告知甲即投保,自屬無效。
B✕ 陷阱
「自始有效、得隨時終止」是被保險人同意後的撤銷權規定(第105條第2項),前提是契約已合法成立。本題連書面同意都沒有,談不上終止問題。
C✕ 陷阱
乙對甲確有債權人之保險利益(第 16 條第 3 款),但死亡險除保險利益外,尚須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此一特別要件,兩者缺一不可。只談保險利益是陷阱。
D✕
保險法對此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並非效力未定可由被保險人事後承認補正。這是與民法無權代理(效力未定)的重要差異。
由他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要件(保險法§105)
| 要件 | 內容 | 欠缺效果 | 可否補正 |
|---|
| 保險利益 | 要保人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16) | 契約無效 | 不可 |
| 書面同意 | 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 契約無效 | 不可(須重訂) |
| 約定金額 | 書面約定保險金額 | 契約無效 | 不可 |
| 同意撤銷 | 被保險人得隨時撤銷同意 | 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 | — |
考生常誤以為『有保險利益就能投保死亡險』(選C),或套用民法把『未同意』當成『效力未定可承認』(選D)。死亡險特別保護被保險人生命,保險法採『無效主義』而非效力未定,且保險利益與書面同意是並存要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