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於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為解約、貸款、定存解約利息免打折或保險單借款之客戶,要保文件送交保險業完成核保作業前,應指派非銷售部門之人員,就全部要保案件之客戶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3 條之 1 規定辦理電話訪問,應經受訪者同意全程錄音,並留存電話訪問紀錄備供查核,保存期限不得低於多少年?
A不得低於保險契約訂立後 5 年
B不得低於保險契約訂立後 7 年
C不得低於保險契約期滿後 5 年正確答案
D不得低於保險契約期滿後 7 年
答案與詳解
正解。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33 條之 1,電訪錄音紀錄保存期限不得低於保險契約期滿後 5 年,以確保事後爭議時有完整佐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