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1 年第 11 題單選題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申請緊急生活扶助者,申請者原則上可以得到補助的期間為下列何者?
A每次以補助 3 個月為原則正確答案
B每次以補助 6 個月為原則
C每次以補助 9 個月為原則
D每次以補助 12 個月為原則
A正確答案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6條規定,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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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規定,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
「緊急」生活扶助旨在救急不救窮,因此補助期間較短,法規明定以3個月為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6條規定,緊急生活扶助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
B✕ 陷阱
緊急生活扶助以3個月為原則,而非6個月。6個月是申請期限(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
C✕
法規明定緊急生活扶助以3個月為原則,並非9個月。
D✕
法規明定緊急生活扶助以3個月為原則,並非12個月。
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重點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補助標準 | 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 |
| 補助期間 | 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 |
| 次數限制 | 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
| 申請期限 | 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
考生容易將「補助期間(3個月)」與「申請期限(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混淆,需特別注意法條中不同時間點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