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化學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7 題單選題
關於勞工出勤紀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 5 年
B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C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小時為止正確答案
D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
C正確答案
勞工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雇主須保存5年,且勞工申請副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而非「小時」。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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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工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雇主須保存5年,且勞工申請副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實務上打卡和加班費都是精確計算的,出勤紀錄必須記到「分鐘」而非「小時」,看到「小時」即可秒殺。
逐選項分析
A✕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選項敘述正確,不選。
B✕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選項敘述正確,不選。
C✓ 正確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而非「小時」。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D✕
依勞動事件法規定,出勤紀錄內記載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選項敘述正確,不選。
勞工出勤紀錄相關規定總整理
| 項目 | 規定內容 | 法源依據 |
|---|
| 保存期限 | 5 年 | 勞動基準法 |
| 記載精度 | 至「分鐘」為止 | 勞動基準法 |
| 勞工申請副本 | 雇主不得拒絕 | 勞動基準法 |
| 出勤時間效力 | 推定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 | 勞動事件法 |
許多考生可能只熟悉《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而對選項D的「推定」效力感到陌生。實際上該規定明定於《勞動事件法》中,旨在減輕勞工舉證責任。只要牢記出勤紀錄須精確至「分鐘」,即可破解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