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官方正解。類推適用一般指法律未規定之事項,比附援引性質相似之規定。本題官方見解可能採廣義立場:民法第222條僅就故意/重大過失設禁止規定,對「輕過失之預先免除」未明文,實務透過比附第222條之規範意旨,認定其不在禁止之列,視為類推(或反面類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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