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化學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4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不在憲法第 12 條秘密通訊自由保障之範圍內?
A書信內容不受政府機關檢閱之自由
B通話內容不受廉政機關竊聽之自由
C通訊內容不受犯罪調查機關扣押之自由
D包裹內容物不受海關 X 光檢驗之自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祕密通訊自由保護「訊息傳遞內容不被窺知」,包裹貨物受海關 X 光檢驗不屬憲法第12條核心範圍。
為什麼答案是 D
包裹內容物通常是貨物或物品,海關 X 光檢驗重點在邊境查驗、走私防制與財產或隱私干預,不是保障「訊息往來祕密」的憲法第12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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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祕密通訊自由保護「訊息傳遞內容不被窺知」,包裹貨物受海關 X 光檢驗不屬憲法第12條核心範圍。
看到「書信、通話、通訊內容」多半進第12條;看到「包裹內容物、海關檢驗」轉向財產或隱私,不是祕密通訊。
逐選項分析
A✕
書信是最典型的通訊型態,人民有不讓政府機關任意拆閱、檢查或知悉信件內容的自由,正是憲法第12條祕密通訊自由的基本保護對象。
B✕
電話通話內容屬於即時通訊內容,廉政或偵查機關若要監聽,必須有法律依據與正當程序;題目問保障範圍,通話當然在祕密通訊自由內。
C✕ 陷阱
通訊內容即使已成為犯罪調查資料,仍涉及訊息內容不被國家任意取得的保護。是否可依法扣押是限制問題,不等於一開始就排除於第12條外。
D✓ 正確
包裹內容物通常是貨物或物品,海關 X 光檢驗重點在邊境查驗、走私防制與財產或隱私干預,不是保障「訊息往來祕密」的憲法第12條問題。
憲法第12條祕密通訊自由判斷
| 類型 | 是否屬第12條 | 判斷重點 | 本題例子 |
|---|
| 書信 | 是 | 文字訊息往來內容不被任意檢閱 | A |
| 電話通話 | 是 | 通話內容不被任意監聽、錄音 | B |
| 通訊資料或內容 | 通常是 | 國家取得通訊內容仍須法律與程序 | C |
| 包裹貨物 | 否 | 檢查物品本身,不是通訊內容祕密 | D |
考選部最愛把「寄送的東西」和「通訊內容」混在一起考。不是只要透過郵寄或運送就叫秘密通訊;要看保護客體是不是訊息內容,而非物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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