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官聲請釋憲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憲法之效力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
B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認特定法規命令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應直接拒絕適用,毋庸聲請司法院解釋
C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提出客觀確信違憲之理由,聲請釋憲
D基於審級制度,僅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之法官,得聲請釋憲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法官聲請釋憲不限審級,各級法院法官皆可;但僅針對法律違憲疑義,法規命令可自行拒絕適用。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釋字371、572、590號一貫立場:『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均得聲請釋憲,不限於終審法院,此為保障人民訴訟權與憲法優位之重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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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法官聲請釋憲不限審級,各級法院法官皆可;但僅針對法律違憲疑義,法規命令可自行拒絕適用。
看到「僅最高法院」「限於某審級」幾乎都是錯的,釋字371號明示各級法官皆可聲請。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為最高位階法規範,法官審判應優先遵守憲法,此為釋字371號揭示之基本原則,敘述正確。
B✕ 陷阱
依釋字137、216號,法官對法規命令(行政命令)有違憲疑義時,本得自行審查並拒絕適用,不必聲請釋憲,敘述正確。易與『法律』混淆——法律有違憲疑義才需聲請。
C✕
釋字371號明確要求法官須於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始得聲請釋憲,敘述正確。
D✓ 正確
錯誤!釋字371、572、590號一貫立場:『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均得聲請釋憲,不限於終審法院,此為保障人民訴訟權與憲法優位之重要機制。
法官聲請釋憲三大要件(釋字371號)
| 要件 | 內容 | 常見陷阱 |
|---|
| 主體 | 各級法院法官皆可 | 誤以為限最高法院 |
| 客體 | 所應適用之『法律』 | 法規命令不需聲請,直接拒用 |
| 理由 | 客觀上形成違憲確信 | 不能只是主觀懷疑 |
| 程序 | 裁定停止訴訟,聲請解釋 | 不可直接拒絕適用法律 |
D 選項用『審級制度』包裝限縮聲請主體,誘導考生以為只有終審法院法官有聲請權。實際上釋字371號為貫徹憲法優位與人權保障,明確開放給各級法院法官,這是最常見的出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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