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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類科共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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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726單選題

關於中止未遂之要件與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為人中止或防止結果之行為須出於自願
B結果不發生須因行為人之中止行為所致正確答案
C成立中止未遂者應予減輕或免除其刑
D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中止未遂關鍵在「己意中止」,但結果不發生不以中止行為為唯一原因,準中止亦成立。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這是本題答案。刑法第27條第1項後段規定「準中止未遂」:結果不發生非因中止行為所致,但行為人已盡力防止者,仍成立中止未遂,故「須因中止行為所致」說法過於絕對。

考點:己意性要件考點:準中止未遂考點:法律效果必減免考點:著手實行要件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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