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未遂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遂犯與既遂犯得科處相同刑罰
B甲開槍射殺乙,乙剛好彎腰綁鞋帶而未中彈,甲構成殺人未遂罪
C甲持棍棒欲毆打乙手臂,乙閃開沒有受傷,甲構成傷害未遂罪正確答案
D未遂的處罰,須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
C正確答案
普通傷害罪(刑法277條)不罰未遂,只有重傷未遂才處罰;殺人未遂則有明文處罰。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不罰未遂犯」,依第25條第2項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甲持棍毆打未傷,頂多成立強制罪或無罪,絕無「傷害未遂罪」。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普通傷害罪(刑法277條)不罰未遂,只有重傷未遂才處罰;殺人未遂則有明文處罰。
未遂犯「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傷害罪沒規定,所以沒有「傷害未遂罪」這個東西!
逐選項分析
A✕
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未遂犯「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得減」是法官裁量,所以也可以科處與既遂相同之刑。敘述正確。
B✕
甲已著手於殺人行為之實行(開槍),因乙彎腰綁鞋帶這個偶然因素而未發生死亡結果,構成殺人未遂(刑法第271條第2項有處罰未遂之規定)。敘述正確。
C✓ 正確
錯誤!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不罰未遂犯」,依第25條第2項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甲持棍毆打未傷,頂多成立強制罪或無罪,絕無「傷害未遂罪」。
D✕
刑法第25條第1項明文:「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這是未遂犯的法定定義。敘述正確。
常見罪名有無處罰未遂一覽
| 罪名 | 處罰未遂? | 法條 | 備註 |
|---|
| 殺人罪 | ✅ 有 | 刑法271條 | 著手開槍即成立 |
| 普通傷害罪 | ❌ 無 | 刑法277條 | 本題陷阱! |
| 重傷罪 | ✅ 有 | 刑法278條 | 與普通傷害區分 |
| 竊盜罪 | ✅ 有 | 刑法320條 | 伸手入口袋即著手 |
| 過失犯 | ❌ 無 | — | 過失犯本質上不罰未遂 |
考生直覺以為「著手+未得逞=未遂犯」就成立,忽略刑法第25條第2項「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這把關鍵鑰匙。普通傷害罪沒有處罰未遂的明文,所以「傷害未遂罪」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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