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土地徵收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時效而成立之公用地役關係,屬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之範圍,無須辦理徵收作業
B未於法定期限內核發土地補償費,不影響原土地徵收處分之合法性
C文化資產保存法將私人建築物指定為古蹟,已逾越所有權人社會責任所應忍受之範圍,國家應給予相當補償正確答案
D大眾捷運法規定,大眾捷運系統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土地,雖非屬捷運交通事業所必需之土地,亦得徵收
答案與詳解
釋字813號(111年):文資法將私人建築物指定為古蹟,限制所有權人使用收益處分,已逾越社會責任所應忍受之範圍,構成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相當補償,相關法令未規定補償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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